第四條父母雙方或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並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父母或其中壹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並具有中國國籍;但如果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並已在外國定居,出生時就有外國國籍,但不會有中國國籍。
第十壹條申請退出中國國籍被批準的,即喪失中國國籍。
第十三條已經具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保留其外國國籍。
擴展數據:
根據《中國國籍法》第九條,自動喪失中國國籍需要兩個條件:
1.我已經在國外定居了;
2.本人自願加入或獲得外國國籍。
如果我只滿足第二個要求,並且沒有在國外定居,我不會因為獲得了外國國籍而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國籍法》第三條只是說不承認雙重國籍,也就是說,中國政府不承認公民取得的外國國籍。
因此,壹個通過某種途徑合法取得外國國籍,但未在國外定居的人,根據第九條仍是中國公民,但其外國國籍不被承認。只要他在中國沒有使用外國護照,中國政府就沒有法律依據強迫妳取消中國身份。"
中國公安部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