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 *具有中國國籍的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它還規定了公民的各種基本權利,包括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其他自由權利。
為了確保這些公民權利的真正實現,已經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在司法和行政方面予以保障。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
擴展數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基本法和普通法。可以分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法律;
3.行政法規;
4.地方法規;
5、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