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是通用系列、核電站系列、研究堆系列、非反應堆核燃料循環設施系列、放射性廢物管理系列、核材料控制系列、民用核安全設備系列、放射性物質運輸管理系列、放射性同位素和輻射裝置系列、輻射環境系列。
數據擴展:
核安全條例是壹國政府及其負責核能安全的職能機構為確保核安全而發布的壹系列法令、條例、規則、準則或指南。核安全的基本目標是確保核能研究、開發和利用的核安全,保護工人、公眾和環境免受輻射危害。
中國是核能和核技術利用大國,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政策法規是核安全的基本保障。中國建立了嚴格的核安全政策法規體系,實施國家核安全戰略,制定中長期核安全規劃,完善核安全法規標準,確保核安全管理要求高而不低,管理尺度嚴而不寬。
中國廣泛收集和認真研究了先進核電國家的核安全法律法規,並在參考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基本法律、安全要求和安全導則的基礎上,建立了中國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
縱向由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核安全導則、標準和規範等不同層次構成,橫向由通用系列、核電廠系列、研究堆系列構成。
由核燃料循環設施系列、放射性廢物管理系列、核材料控制系列、民用核承壓設備監督管理系列、放射性物質運輸管理系列等不同領域組成的核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核安全導則由國家核安全局制定和發布,是推薦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