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國環境行政訴訟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我國環境行政訴訟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我國環境行政訴訟的內容是,人民檢察院發現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為相對人和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該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上一篇:發貨前退款商家拒絕怎麽辦?
  • 下一篇:我想問壹下,在法律上,夫妻死亡,是否意味著婚姻關系解除?法律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