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版本根據2018年10月26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15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旅遊法》的適用範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和境外組織觀光、度假、休閑等旅遊活動,並為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
旅遊者應當履行的義務:“五應當”(即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珍惜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
“三不”(即不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幹擾他人的旅遊活動,不損害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專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