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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律師是否應該掛靠在壹家律師事務所,不以個人名義執業?

只要有律師執業,就壹定有律師事務所,沒有律師事務所就沒有律師。根據《律師法》的相關規定,律師加入律師事務所,必須按照委托人的委托,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簽訂代理合同,律師費支付到律師事務所的法人賬戶。律師代表律師事務所為您提供法律服務,接受律師事務所的監督。

律師事務所分為合夥律師事務所和個體律師事務所,個體律師事務所只能有壹名律師。但只要是律師執業,就會受到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和管理。如果妳以個人身份作為代理人,妳將受到很少的約束和監督。

我國《律師法》第十條規定,律師只能在壹個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領新的律師執業證書。

如果壹個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想得到壹份自己工作以外的工作,律師受法人委托可以做法律顧問。它還可以處理壹些民事案件,並幫助客戶提供壹些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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