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壹
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犯罪,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第四條
禁毒工作以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販、禁吸。
禁毒工作由政府統壹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十壹條
國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全國性的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開展公益性禁毒宣傳活動。
第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
工會、共青團、婦聯應當根據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第十三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