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家住農村,南鄰居的樓房幾乎擋住了我家院子裏所有的陽光。我想知道法律是怎麽規定的。我該怎麽辦?

我家住農村,南鄰居的樓房幾乎擋住了我家院子裏所有的陽光。我想知道法律是怎麽規定的。我該怎麽辦?

我國民法典規定了相鄰權。相鄰權規定,不動產相鄰關系中的壹方因房屋遮擋鄰居采光的,鄰居有權要求其采取措施保障其采光權。所以,如果鄰居家的采光在法律上受阻,他有權要求他排除法律上的妨礙。

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相鄰權是指基於相鄰關系的權利,相鄰關系是指相鄰不動產的兩個以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過程中,應當給予必要的便利或者接受壹定的限制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相鄰是指相鄰的不動產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主要包括用益物權人、承租人、壹方當事人的權利的延伸和擴大,以及對另壹方當事人權利的限制。所以,如果鄰居家的房子擋住了陽光,影響了自己的采光權,就對鄰居的權利有害。根據法律規定,鄰居有權要求妨害人消除妨害、消除危險。如果被通知後仍不改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房地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 * *不動產相鄰所有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二百八十九條法律、法規對相鄰關系的處理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第二百九十條物業的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的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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