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包括:
1.喪葬費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被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歲計算;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為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贍養人是指依法應當承擔贍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進行賠償。贍養人有幾個的,每年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3.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計算年限為二十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具體數額根據死者戶籍、當地統計數據、贍養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如果計算出的總金額在對方車輛強制保險的限額內,保險公司會全額賠償,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妳還需要多少錢?要看事故責任的認定,死者的具體情況和當地的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