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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的河豚被隔壁阿姨偷了,她孫子中毒死了。誰應該對此負責?

這件事應該是隔壁阿姨的責任。她的手腳不幹凈。先是她犯了盜竊罪,後來她孫子因為貪財被殺,應該負刑事責任。另外,河豚的銷售者也應該負責將未經處理的河豚賣給顧客,導致悲劇發生,他應該受到處罰。

河豚又名河豚,是壹種肉質非常鮮美的魚類,受到熱愛美食的人們的追捧。俗話說“不吃河豚,不知道魚的味道,但吃了河豚,所有的魚都是無味的”,但河豚很好吃,卻是劇毒。如果疏於處理河豚,很容易導致中毒甚至死亡。

小王(化名)買完菜走到門口。因為買了很多東西,就把買的河豚掛在了門上。當他回頭去拿魚時,發現魚不見了。小王當時就納悶,到底是誰這麽缺德,連自己的魚都偷。當天下午,隔壁李阿姨(化名)去他家哭著搶地,說孫子吃了的魚中毒了,被送進醫院重癥監護室,沒能搶救過來。她說小王殺了孫子,要小王賠償。

面對這樣壹個胡攪蠻纏的老太太,小王頭都大了,買的河豚是自己吃的,不準備送人。李阿姨偷了自己的魚,毒死了孫子,現在又把害死孫子的屎盆子扣在自己頭上。他覺得比竇娥更委屈..但畢竟有人死了。如果不賠償,李阿姨肯定會天天來她家。

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小王只有壹個責任,就是沒有看管好貨物。魚有毒的問題,賣家應該負責。壹般賣河豚的時候,賣家會先處理好再賣,防止顧客誤食有毒部位。賣家出售未經處理的河豚,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行為,要承擔壹定的責任。李阿姨手腳不幹凈,偷別人東西,犯了偷竊罪。她煮了有毒的魚給她的孫子吃。雖然是無意的,但她還是害死了壹條生命,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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