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質:事業單位是國家舉辦的,但是民間應該已經不叫事業單位了,屬於非營利性企業單位。
2.特征:非營利性是民辦非企業單位區別於企業的壹個基本特征。
1)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宗旨是通過自身的服務活動,向社會提供公益性服務,促進社會進步和發展,不以營利為目的。社會公益性是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最大特點。也正因為如此,國家才會對民辦非企業單位實行壹些特殊的稅收減免政策。
2)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盈余和清算後的剩余財產只能用於社會公益事業,不得在成員之間分配。
3.行業分布:
1)教育事業,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小學、中學、學校、大專院校、民辦專(高級)學院或學校、民辦培訓(補習)學校或中心等。
2)衛生事業,如私人診所(所)、醫院、私人康復、保健、衛生、療養院(所)等。
3)文化事業,如民間藝術表演團體、文化館(活動中心)、圖書館(室)、博物館(所)、美術館、畫院、名人紀念館、收藏館、藝術研究所(所)等。
4)科技事業,如民辦科研院所(所、中心)、民辦科技傳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務中心、技術評估所(中心);
5)體育事業,如私人體育俱樂部、私人體育場、體育館、醫院、俱樂部、學校等。
6)勞務事業,如私立職業訓練學校或中心、私立職業介紹所等;
7)民政,如民辦福利院、養老院、老年公寓、民辦婚姻介紹所、民辦社區服務中心(站);
8)社會中介服務,如民辦評估咨詢服務中心(所)、民辦信息咨詢調查中心(所)、民辦人才交流中心等;
9)法律服務業;
10)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