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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律分析: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混淆視聽、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傾銷、有獎不正當銷售和商譽詆毀。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以違法或違背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法與其他經營者進行競爭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使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

(壹)擅自使用對他人有壹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標誌的;

(2)擅自使用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包括簡稱等。)和名字(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對他人有壹定影響的;

(三)擅自使用域名、網站名稱、網頁等的主要部分。,對他人有壹定的影響;

(四)其他能夠使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有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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