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是用來證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律文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給公民。並且作為每個人的重要身份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在1984之前寫的是“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開始發放第壹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中國大陸正式開始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可機讀數字芯片中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用來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的公民身份證明。1984前寫“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開始發放第壹代居民身份證。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並於2003年6月28日以主席令第4號公布。
2004年3月29日,中國大陸正式開始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可機讀數字芯片中的信息。
2018年2月7日,北京警方通報,2018年將適時推出居民身份證自助服務和流動人口微信申領居住證服務。
央行宣布,自2065438+2008年4月9日起,部分城市和地區開展驗證無效居民身份證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證信息試點工作。201年4月18日起,停止收取申領第壹張居民身份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