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用期妳也要簽勞動合同。如果不簽勞動合同,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主張第二個月到壹年的雙倍工資。
2.承諾的工資有證據嗎?有證據主張工資如約發放;沒有證據,只能提倡同工同酬的原則。
勞動關系證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以參考下列文件:
(壹)繳費憑證或記錄(工資花名冊)、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申請表》等就業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第(1)、(3)、(4)項中的相關文件由發包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