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大陸法系國家的刑法學者眼中,不純正不作為犯罪主要有三種觀點:
(1)認為不純正不作為犯是行為人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的犯罪,通常以作為的形式實施。這種觀點在中國是通論。
(2)認為以不作為為形式實現法律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稱為不純正不作為犯罪。這種觀點在日本是普遍的說法。
(3)未實施法律期待的壹定行為而導致壹定結果的犯罪,稱為不純正不作為犯罪。這種觀點在德國是壹種常見的說法。
二。特征
(壹)負有法定義務。指法律規定行為人有作為義務而不作為的行為。
(2)拒絕履行的行為。是指能夠有條件履行而拒絕履行的行為。
三。債務的來源
1.法律明文規定的積極行動義務
2.職業或業務所要求的行動義務。
3.法律行為引起的積極作為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1條
拒絕扶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13條
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