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擴展數據:
名譽侵權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侮辱。侮辱屬於使用語言(包括書面和口頭)或行為,公然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如用大字報、小字報、漫畫或極其淫穢下流的語言侮辱、嘲諷他人,羞辱其內心。
2.誹謗。捏造、散布壹些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果毫無根據地捏造別人的不良工作作風或者制造陰影,到處宣揚和損害別人的名譽,會對別人的精神造成極大的痛苦。
3.侮辱和誹謗。侮辱、誹謗是常見的名譽侵權行為,《民法通則》第101條明確禁止侮辱、誹謗他人名譽。侵害法人名譽權主要表現為散布損害法人名譽的虛假消息,如捏造某些事實,謊稱某廠產品質量低劣,企圖以不正當競爭的方式搞垮對方等。這些都是對法人名譽權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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