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買房還是開店,壹般都是定金或者訂金;
壹般來說,法定定金,也就是固定的意思,買家違約是不能退的。
如果是定金,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壹般不受保護。
妳說的押金,這個不是買房常見的,但是如果妳住過酒店,知道有押金,但是可以退。
所以這是值得商榷的,因為畢竟妳的合同還沒有敲定。妳可以說我給妳的定金只是為了保證我有優先訂立合同的權利才給妳的。現在,兩個月過去了,妳也無事可做。我可以說,妳不是要為我敲定合同,所以妳有權利要回來。
具體來說,在妳和開發商的協商下,祝妳成功!
關於定金的法律規定,附錄供妳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壹百壹十五條規定: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