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是我們每個人生存的必備技能。我們的工作是勞動,收拾屋子是勞動,做飯也是勞動。但是我們在公司工作,經常會因為勞動問題和公司發生糾紛。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應該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法律客觀性:
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壹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壹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第六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