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母與不具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之間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繼承權。繼承權的形成基於血緣關系或法定贍養關系。在沒有扶養關系的情況下,繼母對繼子女的遺產沒有繼承權,繼子女對繼母沒有扶養義務。繼母與繼子女不形成法律關系的,在繼子女的遺產繼承中,不視為法定繼承人。
繼承權的法律順序:
1,第壹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遺囑繼承: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4.法定代位繼承:法定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其子女可以代位繼承;
5.國家和集體繼承: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時,遺產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綜上所述,沒有撫養關系的繼母是沒有權利繼承繼子女的遺產的,因為繼承權取決於血緣關系或者法律認可的撫養關系。沒有這種關系,繼母在繼子遺產繼承中不被承認為法定繼承人,繼子不必承擔對繼母的撫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