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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梁溪區五年拆遷規劃

五年來主要是改造用地報批、征地拆遷補償、公益性基礎設施。被征收土地公告發布後,梁溪區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被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被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和面積,以及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位置、權屬、類型和數量。請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配合,並將調查結果在“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表”上簽字或蓋章。在對被征收土地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時,將聽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本次土地征收的目的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開發建設所需的土地,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法律依據

_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土地管理法_

第四十五條征用下列土地,由國務院批準:

(壹)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五公頃以上的;

(三)其他土地七十公頃以上。

征用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並報國務院備案。

征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事先辦理農用地轉用批準手續。其中,農用地轉用由國務院批準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單獨辦理征地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征地審批範圍內農用地轉用的,應當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單獨辦理征地審批。超越征地審批權限的,應當按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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