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理危險廢物可能構成汙染環境罪。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處置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放射性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剛剛達到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但行為人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消除汙染,賠償全部損失,積極恢復生態環境的。初犯且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未成年人,不予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需處以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