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的logo是不能改的。更改汽車的標識不僅會侵犯汽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還會影響汽車的形象和聲譽。同時也會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屬於違法行為。如果被交警抓到,會被罰款拘留,責令恢復原狀。標誌是壹個汽車企業的代表。擅自更改標識侵犯了名牌汽車註冊商標專用權,車主私自更改,會對其形象和聲譽造成影響,也會給事故處理帶來麻煩。徽標是車輛的主要識別標誌。如果有人駕駛造成事故,目擊者或受害者無法根據車標辨別車輛的真實情況。
機動車使用的標識是不允許去除的,去除機動車標識是違法的,所以無法判斷機動車的品牌。如果機動車道路上出現交通違法中的違法行為,將由修改機動車標識的壹方承擔主要責任,保險在理賠上也有壹定的差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壹)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二)變更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的;(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除本規定第十條、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觀和已登記的相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