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無效,即行為人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不實的簽約無效,即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與真實意思表示不壹致;
3、違反公序良俗無效,即行為違反了社會公共的道德規範;
4.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惡意串通無效,即行為人相互串通,意圖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損害公眾利益或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無效,即該行為損害公眾利益或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
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的後果:
1.壹方因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對方。
2.因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給壹方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壹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追回財產: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追回雙方取得的財產,返還受害方。
4.其他處罰:可以包括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概括起來,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包括主體無效、意思表示虛假的無效簽約、違反公序良俗的無效、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惡意串通的無效、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對於這些無效行為,後果包括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等行政處罰。因此,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必須遵守法律規定,否則將面臨相應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