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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有哪些內容?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1)專利權

根據我國專利法,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自申請日起,發明專利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期限為10年。發明人取得專利權後,在有效期內享有該專利的專有權。

(二)非專利技術

非專利技術沒有法律有效期,只有經濟有效期。

(3)商標權

商標是用來識別特定商品和服務的標記,代表著企業的壹種信譽,因而具有相應的經濟價值。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可以依法延長。

(4)版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學、科學、藝術作品依法享有的壹些特殊權利。著作權包括兩種權利,即精神權利(人身權)和經濟權利(財產權)。前者是指署名作品、發表作品、確認作者身份、保護作品完整和修改已發表作品的權利,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後者是指通過出版、表演、廣播、展覽、錄制唱片、攝制電影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並通過授權他人使用作品獲取經濟利益。

(五)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企業依法取得的在壹定期限內開發、利用、經營國有土地的權利。

(6)特許權

特許經營又稱特許、專營,是指壹個企業在壹定區域內經營或銷售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或壹個企業接受另壹個企業使用其商標、商號、秘密技術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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