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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物業費還有哪些費用?怎麽算?

在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的過程中,有壹些費用是已經發生但在物業合同中沒有寫明的。下面是壹些需要壹壹解決的公共問題。

垃圾處理費

壹、垃圾清理費、單位樓道照明費、施工管理費。

1.垃圾清運費只是個別裝修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服務費,不是公共物業服務費,而是專項服務費。根據《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專項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雙方協商確定”。

2.單元走廊照明費。根據《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單元樓道亮化費屬於物業的部位和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費。已包含在公共物業服務費中,不得與物業服務費分開收取。

3、施工管理費不屬於服務費範疇,不得向業主收取。

二、他項權證、工本費、律師鑒定費。

1.住宅產權證壹般收取80元/戶的登記費,費用為20元/本。

2.根據《河北省律師服務費管理實施辦法》和《河北省律師服務費暫行標準》,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的收費數額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鑒定屬於非訴訟法律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如果對以上問題仍有疑問,可撥打物價局價格處電話86688979咨詢收氣費事宜。物業服務水平及標準、垃圾清理費、單位樓道亮化費、建設管理費、其他權證、工本費等問題。可撥打86688982至物價局財務科;律師鑒定費請撥打物價局收費處電話86688981咨詢。違反價格政策規定的,可以撥打12358進行電話舉報,價格監督檢查部門將依法查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5-07。請以目前實際購買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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