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無權罰款。罰款是行政權利,財產罰款沒有法律依據。只有行政機關有權罰款。罰金是強制違法者在壹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壹定數額的金錢,並使其遭受壹定經濟損失的壹種懲罰形式。我國《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通過減少其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予以處罰的行為。
物業管理收費的合法性和實施是壹個重要的問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收取管理費,以維護和完善物業的公共設施和服務。物業管理費是否合法,主要看是否符合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實施方法包括定期歸集,明確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提供費用清單。物業公司應當依法履行收費公示、提供明細票據、接受業主監督等義務。業主也有權監督和維護物業管理收費的合法性和執行情況。在物業管理費的收取和實施過程中,應當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確保合法、合理。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住宅物業建設單位未通過招標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未經批準通過協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654.38萬元以上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