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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從臨終關懷的天使,到靠顏色賺錢的狐貍(6)
我也懂壹點法律,所以感覺還是有很大勝算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死者生前立了不止壹份遺囑,那麽最後壹份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沒想到,對方不知道從哪裏弄來了壹大堆我和老人關系親密的證據,有條不紊的證明我和老人有關系。
對方律師當庭問我,除了做誌願者,是否從事救助服務。
我真的很慚愧,當場否認了。
但是律師繼續問,如果我不是壹個女孩,我為什麽要和壹個垂死的老人做愛?在鐵證面前,我無法否認我和老人的關系。我只能說,這是壹種臨終關懷。
但是,福利院的負責人也被他們請出了法庭。該負責人告訴法官,在該機構中,臨終關懷服務中絕對沒有性服務。誌願者不允許接受臨終者的任何禮物。
然後,把老人的信用卡賬單拿出來,從水晶杯到老人三個月內給我買的首飾和衣服...
我知道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