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從古希臘到近代壹脈相承的法律思想是什麽?

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從古希臘到近代壹脈相承的法律思想是什麽?

大陸法系

俗話說“有社會就有法律,有法律就有社會。”羅馬帝國在歐洲長達十多個世紀的統治,使其法律文明在歐洲大陸生根發芽。自考施泰納的《國家法全集》,意大利博洛尼亞《國家法全集》的重新發現,法德民法典的編纂,在這個過程中,雖然幾經沈浮,但在歐洲人眼中,羅馬法壹直被視為最高文明的象征而受到崇拜。總結起來,羅馬法對歐洲法制的影響無非是這兩點:1,文明制度的建立和法律觀念的形成;2.成文法典深入人心。

在書中,梅利曼認為民法體系中最古老的部分直接來自於6世紀查士丁尼皇帝統治時期編纂的羅馬法。他認為早期羅馬法在歐洲的統治地位來自於羅馬帝國的繁榮。在這裏,他著重提到了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的法典編纂史,並指出在19世紀,最具代表性的兩部法典之壹《法國民法典》是以羅馬法為基礎的。

  • 上一篇:無罪辯護的原則是什麽?
  • 下一篇:憲法的制定和修改與普通法律有什麽區別?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