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的影響下,加拿大和美國分別在1882和1883建立了自己的公務員制度。德、法、日長期保持封建官僚體制,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真正建立起現代文官制度。
在西方發達國家建立文官制度的同時,壹些獨立的第三世界國家也通過模仿或借鑒資本主義國家的經驗,制定了自己的文官制度。聘任制公務員有兩層含義,壹是聘用非公務員為公務員,二是在聘用的同時或之後授予其壹定的職位。
西方文官制度的特點
1.法治:各國都有統壹管理公務員的機構,公務員只對法律或法定權力負責。各國法律都明確規定了公務員的法律地位、權力、責任和義務。公務員擁有永久職位,不得無故被解雇。
2.知識化、專業化:現代西方文官制度應以法律規定的知識、專業、品德、才能的統壹標準為基礎,通過公開考試選拔。公務員的任用必須通過嚴格的考試,並在就業後接受培訓,以確保其文化素質和專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