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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警察是什麽罪?

法律分析:襲警會被判襲警罪。襲警是指以暴力手段對正在執行警務的警察進行突然人身攻擊。如果犯罪分子以暴力手段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察,將以襲警罪判處相關刑罰。同時,情節嚴重的,如使用機動車撞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察,將被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構成襲警罪有兩個條件:1。實施暴力攻擊,但無需承擔後果。所謂暴力攻擊,包括咬、踢、摔、扔等行為。,以及砸、毀、搶正在使用的警車、警械和其他警械,襲警的行為。2.暴力襲擊的對象是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行為人襲擊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不是人民警察的,或者被襲擊的人民警察不依法執行職務的,不構成本款規定的襲警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肇事,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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