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下班後做兼職違反勞動法嗎?

下班後做兼職違反勞動法嗎?

不違法,但是有限制。現行勞動法律法規不禁止雙重勞動關系,前提是現單位無異議,新單位知情。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上一篇:十個最常用的法律
  • 下一篇:遺贈和贈與的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