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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時期的天命刑罰思想和西周時期的天德相合說有什麽區別?

夏商時期,奴隸主貴族大力宣揚“天命”“神罰”等神罰思想,將反映其意誌的法律描述為神意誌的體現。所謂“天命”,就是統治階級的統治是上天安排的,人要無條件服從。其實質是利用神權欺騙奴隸,給統治階級的統治披上合法的外衣。所謂“神罰”,就是神權指導下的刑罰觀念。奴隸主們把刑罰的執行說成是上帝的意誌,遵從上帝的指令,從而給刑罰披上了神聖的外衣。其實質是利用神權欺騙被統治階級。

神權思想在西周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周公等統治者在天命轉移中提出了“以德配天”的理論。周公認為有天命,“唯命不恒”,它不是固定的。有德者,天命可擔,無德者,失德也。“天無親戚,德為輔。”從前殷商前王有德,“當之神”,故天命歸殷。現在殷失德,上帝把命運轉移給周,周王就成了天子。顯而易見,周公之所以強調統治者必須有德,要“以德配天”,壹方面是因為它並沒有完全脫離神權色彩,其本意是尋求天道之福,維護天道之治,使周朝的統治永存。另壹方面,西周的“以德配天”也意味著神權的動搖。西周的統治者從商朝的滅亡中吸取了教訓,在壹定程度上認識到勞動人民的反抗是強大的,這使他們感到僅僅依靠神權不足以維持他們的統治。他們還必須重視人事,重視民心,珍惜命運,永不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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