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壹同事因制止家暴男子致其死亡被判正當防衛。案件的細節是什麽?此前,鹹陽市楊先生女同事的丈夫邱醉酒沖進辦公室後,楊先生立即前去制止。在制止撕扯的過程中,邱先生咬了楊先生的臉,楊先生用保溫箱打了他。後來警察來了,發現邱先生已經死了。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邱先生頭部及全身損傷均為輕傷,死亡時酒精含量為170.05mg/100ml,系高血壓性心臟病合並冠心病致急性心源性循環衰竭所致。經法醫鑒定,鑒定結果顯示頭部和身體損傷均為輕傷,保溫箱不屬於致命傷。如果健康人被保溫瓶砸死,屬於過失傷害,會被判刑。但楊先生屬於正當防衛,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社會鼓勵自衛。早在2065438+2006年3月,《反家暴法》正式實施。隨後,我國多個省份相繼出臺地方性法規。經公安機關核實,符合見義勇為人員認定條件的,依法予以認定。換句話說,在江蘇制止家暴可以算是壹種見義勇為行為。通過這種鼓勵,公眾可以幫助發現家庭暴力,達到及時幹預和制止的目的。為落實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計劃,上述文件還規定,當當事人受到家庭暴力威脅時,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法律上對家暴的定義越來越準確。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在緊急情況下,法院應在24小時內做出回應。可見,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實踐,對家暴的界定越來越準確,受到家暴威脅和傷害的群體在維權和保護自身安全方面也有了更多的法律依據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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