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獎勵工資和補貼工資四部分組成。
壹、基本工資
店員2800元;店員3000元;副廳級3100元;正廳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4000元級別;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文員三周年,按文員對待;辦事員五周年,待遇為副職;米的十周年作為米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科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廳級對待;基本工資首次由累計年限對應的崗位待遇決定。
二、工齡工資
每年虛擬年按月支付60元。每三年壹次。
第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6月5438+10月停發,繼續發放至次年6月5438+10月。每三年壹次。
第四,補充工資
1,車補,隨工資按月發放,標準=基本工資÷5,每壹筆進十。
2、取暖費補貼,壹年發壹次,標準=基本工資÷3,每發壹入十。
3、考勤津貼,正常工作每天30元,無故扣發每天30元,病假、單位領導批準的事假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等0元。每三年壹次。
4、山區補貼,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貼,標準=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壹次。
5、地區差別補貼,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金和醫療補助外,現有的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補貼全部取消。
五、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每三年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