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發展縣級中醫藥事業

如何發展縣級中醫藥事業

加強中醫藥隊伍能力建設。營造良好的人才環境,出臺支持中醫藥人才引進的優惠政策,充分依靠廣西中醫藥大學等中醫藥院校的師生,不斷為縣級中醫藥事業輸入新鮮血液,使縣鄉吸引和留住優秀中醫藥人才。同時,加強訓練,提高技術實戰水平。實施衛生院中醫定向生培養計劃,通過師徒傳幫帶、引進名老中醫代教等方式,培養大批實用中醫人才和中醫傳承骨幹人才。此外,根據縣級中醫人才短缺的情況,啟動了西醫學習中醫的計劃。西醫完成中醫系統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從事相應範圍的中醫服務,促進中西醫協調發展。保證中醫藥人才的健康發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設置制劑室,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報同級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合格的,予以批準並發給《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第二十八條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研究機構必須執行《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必須執行《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範》和《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分別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商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五十六條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含省級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設立的藥品監督管理機構,下同)依法對藥品的研制、生產、經營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 上一篇:我想去農村信用社工作。我應該怎麽學習?
  • 下一篇:小學道德與法治面試考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