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現行法律對股東訴訟權利有哪些規定?

現行法律對股東訴訟權利有哪些規定?

法律解析:現行法律關於股東訴權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連續壹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壹條* *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規定情形的,連續壹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壹以上股份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規定情形的,上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 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上一篇:為什麽新加坡人不敢碰別人的WiFi?
  • 下一篇:刑事案件上訴後檢察院提出抗訴。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