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應當提交法律援助申請表、軍人家屬身份證明、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狀況證明、與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材料;
3、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優先受理軍人家屬的法律援助申請。
《軍人家屬法律援助工作實施辦法》第五條
除《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事項外,軍人及其家屬因經濟困難未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要求優惠待遇的;
(二)涉及軍人婚姻家庭糾紛的;
(三)因醫療、交通、工傷等人身損害案件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請求賠償的;
(四)涉及農產品質量糾紛、土地承包糾紛、宅基地糾紛和保險理賠。
第六條軍人家屬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壹)法律援助申請表;
(2)軍人家屬身份證明;
(三)法律援助申請人的經濟狀況證明;
(四)與申請法律援助相關的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