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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院判決後的滯納金應該是多少?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外,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法院判決後的滯納金為遲延履行的利息,遲延履行利息的計算基數應為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屆滿時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支付的總額,但不包括訴訟費用。遲延履行利息的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同期商業銀行最高貸款利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壹)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處以罰款數額3%的罰款,罰款數額不得超過罰款數額;

(二)依法拍賣查封、扣押的財物,依法處置,或者劃撥凍結的存款、匯款抵繳罰款;

(三)依法采取其他行政強制形式的;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行政機關批準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自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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