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三孩政策有哪些內容?
1,夫妻已生育兩個子女,但生育子女經鑒定為病殘不能成為正常勞動者的,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2.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後患有不孕癥並能生育的夫妻,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3.再婚夫妻壹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壹方未生育或生育壹個子女的。再婚後雙方無子女的,可以再生育壹個子女;
4、再婚夫妻各有壹個孩子,再婚後已* * *有壹個孩子;
5、省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開三胞胎的意義:
1,有利於改善人口結構,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
2.有利於保持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變局。
3.有利於平滑總和生育率的下降趨勢,促進適度生育水平的實現。
4.有利於鞏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成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五條國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逐步提高人口與計劃生育經費的總體水平。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所需的經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給予重點支持。國家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為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做出貢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克扣或者挪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