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應當依法辦理。對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商品房居住70年後不被國家收回,因為70年產權指的是土地出讓年限,不是房屋所有權,房屋所有權是沒有期限的。而且只要是住宅用地,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
房屋70年期滿,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應當依法辦理。對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壹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產權調換房屋,並與被征收人計算結算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額。因征收舊城區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調換改建區房屋產權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區或者附近區域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