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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醫師法》和《執業醫師法》有什麽區別?

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下簡稱《執業醫師法》)同時廢止。

《醫師法》共7章67條。立法的目的是保護醫生合法權益,規範醫生執業行為,加強醫生隊伍建設,保障人民健康,促進健康中國建設。

總的來說,醫師法是高效快捷的。2016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回復關於修改《執業醫師法》的提案時表示,有必要修改《執業醫師法》,將加強進壹步的調研。時機成熟時,將啟動修改《執業醫師法》的立法工作。

2019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馬代表國務院作《關於醫師管理和執業醫師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也表示,醫師的管理方式和執業模式不斷創新發展,迫切需要對執業醫師法進行適當修改完善。今年6月5438+10月初,《醫師法(草案)》首次征求意見。今年6月第二次審議後,這次正式通過。

與《執業醫師法》相比,《執業醫師法》的10大變化與醫生密切相關。

1.取消中專學歷取得醫師資格;

2.它打開了多點練習的大門;

3.終身禁賽首次寫入法律;

4.更加註重保護醫生的合法權益;

5.給醫生更多的診療自主權;

6.充分授權醫生的緊急救援行為及責任免除原則;

7.住院醫師培訓和專科醫師培訓納入法律;

8.中醫用西醫技術,西醫用中醫是有規律的;

9.加大力度確保醫生執業安全;

10.建立風險分擔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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