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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規的調整對象是

財政法規調整的對象是財政分配關系,包括財政管理體制關系、國家預算關系、稅收關系、行政事業性收費關系、國家信用關系、企業財務關系、國有資產管理關系、固定資產投資關系、政府采購關系、轉移支付關系等。

財政分配關系是指國家與各方在參與社會產品分配過程中的物質利益分配關系。它是國家財政的本質,構成社會分配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經濟基礎的範疇。

擴展數據

中國金融法律體系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金融基本規律。主要包括規定財政基本職能、財政原則、財政管理制度、財政活動基本方法和財政決策程序的各種法律規範。

(2)預算法。包括在預算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和使用過程中,調整國家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之間預算關系的各種法律法規。

(3)稅法。包括調整國家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稅收關系,以及中央與地方的稅收權限關系的各種法律規範。

(4)國有資產管理法。包括調整國有資產所有者、經營者和使用者在國有資產形成、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中的國有資產管理關系的各種法律法規。

(5)財務管理法。包括調整國家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單位和基本建設單位財務關系的各種法律規範。

(6)核算方法。包括各種調整經濟活動中會計活動所形成的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

(7)金融監管法。包括調整國家對國民經濟各部門、各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制約過程中發生的監督關系的各種法律規範。

百度百科-財務分配關系

百度百科-金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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