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於1982年。現行憲法經過了五次修改:1988、1993、1999、2004和2018。我國現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
哪個機構負責監督憲法的實施?
行使憲法監督權的機構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委員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沒有憲法和法律的監督,就沒有法律依據。人大監督的對象、內容、範圍和方式應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只有堅持依法監督,監督才有權威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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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壹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人民的根本制度。中國* * *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破壞社會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