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至1年2月,鄧建立名為“報名群”、“掛靠群”的微信群,邀請其朋友及殘疾人微信群其他成員進入該微信群,後用3個微信號虛構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等身份,在微信群內發布消息,謊稱可以幫助殘疾人在公司上班,領取殘疾人社會保險。以交信息費、押金、保證金等名義。,他騙取了11名有殘疾的被害人,共計16000元。
2022年6月9日,65438,鄧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鄧的父親代其退還了受害者的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鄧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自願認罪並承認處罰,依法可以從輕處理,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當陌生人“熱心”幫其代領各種補貼和“養老保險”,並要求其繳納“信息費”、“保證金”等各種費用時,壹定要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咨詢社區、親戚朋友,核實真偽。即使國家確實有相關政策,也要通過正規渠道和途徑辦理。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不要被蠅頭小利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