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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宣誓制度是什麽時候建立的?

憲法宣誓制度建立於2015。

2015年6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

決定草案提出了65字誓詞,適用於所有宣誓人員。65字誓詞寫道:“我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忠實履行職責,忠於祖國和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而努力奮鬥!”

擴展數據:

2065438+2008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憲法的宣誓制度,新的誓詞為:“我宣誓:我將忠於中國人民,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實履行職責,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努力奮鬥!”

2018 165438+10月20日,國務院在中南海舉行憲法宣誓儀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宣誓。

百度百科-憲法宣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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