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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產業振興的基本原則

法律分析:1。堅持黨管農村工作。毫不動搖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完善黨管農村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和黨內法規制度,確保黨在農村工作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2.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把實現鄉村振興作為全黨* * *共同意誌和* *共同行動,做到統壹認識、步調壹致,在幹部配置、要素配置、資金投入、公共服務等方面優先發力,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

3.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充分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維護農民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不斷提高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律依據:(國發[2065 438+09]12號)《國務院關於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第壹條第二款因地制宜,特色突出。依托種養業、綠水青山、田園風光、鄉土文化,發展優勢明顯、特色鮮明的鄉村產業,更好地展示地域特色、承載鄉村價值、體現鄉土氣息。市場導向和政府支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場和各類經營主體。充分發揮政府作用,引導形成以農民為主體、企業帶動、社會參與的農村產業發展格局。綜合發展,把農業和農業聯系起來。加快全產業鏈、全價值鏈建設,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把基於農業農村資源的二三產業盡可能留在農村,把農業產業鏈的增值收益和就業崗位盡可能留給農民。綠色領導和創新驅動。踐行碧水青山是無價資產理念,嚴守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農村生產生活生態協調發展。推進科技、業態、模式創新,提升農村產業質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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