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政治和法律自主權包括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的政治和法律自主權包括

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享有的政治和法律自治權包括獨立的司法權、終審權、行政權和立法權。外交權利和軍事防衛權利是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的責任。?國家在必要時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具體情況以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設立的省級行政區。1997,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央人民政府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1999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已在香港設立辦事處處理外交事務。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自行處理有關的外交事務。

  • 上一篇:中國最早的註冊會計師條例是
  • 下一篇:倉儲費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