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香港的法律起源和完善更早,因為香港的法律體系采用的是普通法體系。英國的法官開庭時總是戴假發,這顯然成了香港學習的地方。
英國法官戴假發有各種原因。畢竟法官是用來懲罰和判決罪犯的,所以也害怕罪犯報復。如果這個時候戴上假發,可以有效的讓犯罪分子面目全非。這也是保護法官安全的壹種手段。
後來發現,每壹個出庭的法官和律師都需要戴假發,這是為了表示壹種尊重和強烈的儀式感,因為法律是莊嚴的,需要它的儀式感。
而且香港顯然已經接受了這個習慣,那裏的律師和法官在法庭上會戴假發。因為在香港人眼裏,戴假發的法官是更有威望、更專業的法官。
所以不戴假發的法官很容易被誤解,認為他不夠專業或者不夠稱職。這可能也是文化差異吧。
畢竟香港的法制是獨立的,受英方影響,當然他們也有自己的想法。
現在香港在法庭上戴假發已經成為壹種特定的規則。如果有壹天妳在法庭上不戴假發,人們會懷疑是不是哪裏出了問題。
所以香港是英國殖民地太久了,壹些文化影響滲透到香港,所以真正的淵源可能還是在殖民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