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的法律要求:1,請求權的存在。訴訟時效是對請求權的限制。沒有請求權,就不可能適用訴訟時效。2.肯定有妳懶於行使權利的事實。訴訟時效是為了督促權利人,實際上是為了保護義務人。權利人在壹定期間內緩慢行使權利,且無其他原因中斷或者中止訴訟時效的,發生法律效力。3.妳懶於行使權利的事實持續存在,導致時效期限屆滿。屆滿有時被稱為訴訟時效的終結和訴訟時效的完成。訴訟時效屆滿,權利人的勝訴權利自動消失。如果有中斷或者中止訴訟時效的事實,訴訟時效可以延長,即中斷時可以重新計算,中止時可以在中止期間消除後繼續計算。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