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永續盤存制和定期盤存制有什麽區別?

永續盤存制和定期盤存制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永續盤存制和定期盤存制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各種財產物資在賬簿上登記的方法不壹樣。永續盤存制是通過設置存貨明細賬連續登記每日存貨增減的方法,定期盤點制根據財產清查結果確定期末賬面余額;2.財產檢查的目的不同。永續盤存制進行財產清查的目的是與賬簿記錄核對,定期盤存制進行財產清查的目的是計算財產的期末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七條。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壹)記賬人員、經濟業務事項和會計事項審批人員、經辦人員和財產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二)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分配等重大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中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明確;(三)財產檢查的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四)會計數據定期內部審計的方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 上一篇:遺囑復印件有效嗎?
  • 下一篇: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